招生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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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录取规则:

    1.按照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采取“专业志愿清”录取规则。当考生成绩相同时,文科和蒙授文科考生依次按语文、数学、文科综合、外语,理科和蒙授理科考生依次按理科综合、数学、语文、外语,中职对口升学考生依次按专业综合、数学、语文、外语等成绩高者优先录取。

    2.被我院开除、劝退的学生不予录取。

    3.被我院正式录取的单招考生入学后不能调整专业。



    按照相关工作要求,该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。如对拟录取结果有异议,联系电话:0475-8888552/8888558、0475-8888545


    通辽职业学院招生办

    2024年4月22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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