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教育部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》和自治区教育厅《关于高等学校在校生转学(专业)有关事宜的通知》(内教高函〔2008〕22号)精神,为进一步做好学生转专业相关工作,满足学生的学习愿望,兼顾我院各专业教学资源和学生就业需要,体现以学生为本,学院将结合新生录取、报到的实际情况,请有志愿的新生在规定时间内填写转专业志愿申请,往年退役军人、降级学生也按此程序办理。招生办按照转专业计划、条件以及《通辽职业学院普通全日制在校生转学、转专业暂行办法》(通职院发〔2017〕61号)规定的程序进行严格审核,审核通过的学生名单将提交院长办公会集体审定,并在全院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执行。
注:转专业申请时间:9月24日-27日,请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到招生办公室(大学生服务中心204室)填写,过期不予接收。
通辽职业学院招生办
2021年9月2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