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招生考试中心要求,现将我院第一次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结果公示如下:
录取原则:
1.按照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采取“专业志愿清”录取规则,服从调剂优先。
2.被我院开除、劝退的学生不予录取。
3.被我院正式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许调整专业。